发布日期:2016-07-15 浏览次数:
根据《根据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、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〔2016〕367号)相关文件精神,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上级有关委厅审定批准,现公布我校2016年学费调整方案。
我校新学费标准实行“新生新办法,老生老办法”,2016年秋季起入学的我校新生执行调整后的学费标准,现在校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。
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学费调整方案.xls (23.51 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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